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部署,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市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学生艺术特长A级水平测试工作由省测试委负责;中学生艺术特长B级水平测试工作由市测试委负责。市测试委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任主任,业务处室负责人、承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由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业务处室、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测试工作由温州市第十九中学承办。
二、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分音乐类:声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双排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小低音号、打击乐、笛子、唢呐、笙、葫芦丝、二胡、琵琶、柳琴、中阮、扬琴、古筝;舞蹈类:中国舞、国标舞、芭蕾舞;美术类:中国画、西画、书法、设计、摄影,共39项。
三、测试对象
在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艺术竞赛中获得中学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的中学生(七年级可认六年级获奖证书),在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考取音乐、美术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五级及以上证书的中学生,在B级测试报名数据库里已获得相应级别的中学生,方可参加B级水平测试。
四、测试标准
各项目测试由主项、基本技能、基础知识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以《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年版)为准(可到温州市科艺体学生活动指导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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