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既全面发展又有个性特长的优秀人才,根据市局有关精神,年我校继续将招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在文学、语言、创新、艺体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特长学生。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三、招生对象
如皋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6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2合格1A1B2C(含2合格1A1B2C)以上,且与特长招生相对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等级必须为A;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含C级)以上。
四、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各类中条件之一的即符合报名条件。下文中所提初中阶段指年9月1日—年5月20日。
1.汉语言文学类
初中阶段参加江苏省中学生现场作文大赛或“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此两项比赛为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其他语文类竞赛不予认可)。
2.英语类
初中阶段参加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领航杯”)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此比赛为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其他英语类竞赛不予认可)。
3.科技创新类
(1)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类,个人获省一等奖及以上。
(2)初中阶段参加省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机器人、航模等),个人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3)初中阶段参加省级电子技师认定活动,个人获一级电子技师称号。
(4)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以上竞赛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十大竞赛中的有关项目,其他竞赛不予参照。
4.音乐类(声乐、舞蹈、器乐)
(1)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个人获南通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参与集体项目获南通市级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且个人为领唱、领奏或领舞(提供证书或录像证明)。
(2)参加音乐等级考试取得九级良好、优秀和十级良好、优秀等级(重点参照中央音乐学院、省音乐家协会、上海音乐学院等知名单位的考级)。
注:器乐扬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阮、柳琴、笙、唢呐,报名时只需提供五级(含五级)以上合格证书。
5.美术类(书法、绘画)
(1)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限时书法、绘画比赛获南通市级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
(2)参加书法(含软笔、硬笔)、绘画(限素描、色彩)等级考试获得十级证书(重点参照文化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级)。
6.体育类(田径、足球、B类)
(1)初中阶段获得田径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级别证书或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田径比赛中,获得单项省级比赛前八名(团体、全能前六名);单项南通市级比赛前六名(团体、全能前三名);单项如皋市级比赛第一名。
(2)初中阶段获得足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级别证书或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足球比赛中,获得省级前八名(主力队员);南通市级前四名(主力队员),如皋市级前二名(主力队员)。
(3)初中阶段参加如皋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获得B类两个不同项目的第一名。
五、报名办法
学生自主申报,所报项目不得兼报(包括同一项目中的子项目)。
考生登录江苏省如皋中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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