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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南武中学高中
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广州市南武中学是一所具有年历史的广东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3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年至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5号)要求,为了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时也为有美术和声乐特长的学生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带动学校艺术团队持续发展,年我校招收高中(美术、声乐、民乐)艺术特长生15名,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考广州市南武中学的艺术特长生进行选拔。
一、艺术专业水平报名要求具有以下条件
1.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
根据穗教规字〔〕5号文件明确的招生范围执行。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必须是具有我市老三区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必须品行端正,尊敬师长,遵纪守法,作风顽强,有较强的上进心,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综合表现评价A等,成绩良好。
2.声乐男生、女生都可以,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要求有声乐训练基础,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和表现力,有民乐特长的优先考虑;美术特长生要具备人物群像速写基础;民乐项目包括二胡、扬琴、琵琶、柳琴、阮、竹笛、笙、唢呐、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3.在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三等奖以上,或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二等奖以上,或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铜奖以上,或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铜奖以上,或国家级、省级体育舞蹈赛事个人前6名以上,或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获奖者(高中特长生需为金奖以上并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确认),或广州青年交响乐团入团满一年以上团员且代表乐团参加正式交流演出(必须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含京剧、粤剧、古琴、剪纸等,教育部门没举办相关比赛的艺术活动,如个人艺术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认定后给予推荐,按程序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定。
二、报名办法
1.网上申报。中考报名期间,凡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且需要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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