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义务教育阶段,文化学习与音乐专业学习并重,培养具有音乐艺术专长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二
招生名额小学一年级4个班名,其中不超过30%的招生名额分配给非本市户籍考生。
小学阶段2-5年级插班生若干。
备注:义务教育普通班的招生,按厦门市教育局相关划片文件精神执行。
三
招生对象面向厦门市、港澳台及其他地区适龄学生招生。外地户籍考生需提供家长在厦三证(居住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原件。
四
招生专业类别
专业
键盘乐器
钢琴、手风琴
弦乐器
小提琴、大提琴
中国乐器
古筝、琵琶、阮、二胡、竹笛、扬琴、柳琴、笙、唢呐等
管乐器
铜管木管
打击乐
马林巴小军鼓
舞蹈
舞蹈
注:考试内容与要求见附录。
民乐、管乐采用小班授课,其他专业采用一对一及一对多等授课方式,加大艺术素质培养力度。
五
报考条件1.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2.听音、节奏感、乐感、音乐记忆力较好,反应较快,具有学习专业的优秀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适合专业训练要求)。
六
报名要求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材料到校核验。
(一)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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